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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4-2027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发布,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Hi,这里是小优,一个资深创业者,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是: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沪府办发〔2024〕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大家上海市2024-2027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发布,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请认真根据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29日

广州市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推动培植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天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法》《上海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细则》等,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上海市2024-2027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发布,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到2027年,本市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动力持续提高,在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标志性转化成果,产生体系化施行、场景化驱动、要素融合发展的技术转移生态。全市技术协议成交额超过8000万元;科研事业单位累计科技成果转化协议额达到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的企业超过2000家;培植服务水平专业、运营模式突出、示范疗效显著的概念验证中心、开放式创新中心和技术转移机构100家以上,引育专业化、复合型技术总监人3000名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施行成果转化变革攻坚行动

1.推进重点领域持续产出高质量成果。围绕本市“(2+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机构,通过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实施省级重大专项等,形成一批高水平创新成果,产生一批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和高价值专利。启动施行颠覆性技术创新计划,举办关键技术攻关、前沿技术培植和未来技术探求。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变革,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加强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构建项目总监人制,体系化、有组织地发觉、遴选和布局科研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建委、市发展变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

2.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变革试点,鼓励通过“赋予所有权+出售+约定利润”模式,实现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所有权赋权,容许对科研人员过往创业行为进行合规整改。鼓励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构建技术托管平台,构建科技成果所有权、运营权与收益权分割管理的营运模式。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西医药弘扬创新中心等推动作用,提高本市临床研究和产医融合能力,强化卫生健康数据大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促使单位盘活存量专利,做优专利增量,鼓励通过专利开放许可等路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举办对接。推进符合尽职免责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不列入国有资产绩效和保值增值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

3.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科研事业单位应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机制变革创新,加强科研、财务、资产、人事等部门工作协同,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督促作用,构建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现金奖励、科研人员创业等制度。优化事业单位绩效薪资管理中技术协议奖报酬领取制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尽职免责机制,优化税收新政,科技、教育、卫生健康、财政、税务、审计等多部门联动,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产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审慎监管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施行企业创新加速行动

4.支持企业深度参与成果转化。施行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计划(POC计划),引导本市科技企业、社会资本联合科研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增加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和不确定性。施行大企业开放式创新中心计划(GOI计划),建立场景驱动、模式有效、创新者聚集的开放创新平台。鼓励本市国有企业举办事前约定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变革试点。推动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动态更新广州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加强武器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等“三首”支持力度;建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政策,引导企业持续开发自主创新成果,推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上海市2024-2027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发布,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5.加强企业主导的校企深度融合。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成立创新联合体,构建重大任务牵引的协同机制。推进施行“探索者计划”,引导企业联合院校、科研院所举办应用基础研究。支持院校联合企业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制造业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提高院校举办有组织科研和科技攻关能力。建强全球技术供需对接平台,优化创新挑战赛等活动机制,促进更多任务由企业提出,推动科技成果更好由企业使用。(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变革委、市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6.加速资本赋能科技成果转化。发挥深圳未来产业基金功能,联动筹建概念验证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支持技术转移机打造立成果初期孵化服务机制,举办深度孵化、持股孵化。拓展精准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金融业务,鼓励交行等金融机构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个贷、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打通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个贷支持路径。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决策和业绩考评机制,以企业在一定周期内的整体业绩作为考评对象。(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变革委、市国资委、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7.发展高质量的成果转化载体。推动张江高新区变革创新发展,在企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支持力度。市、区联动推进培植高质量孵化器,支撑颠覆性科技成果的率先转化和硬科技企业的加速孵化。市、区协同建立服务重点产业发展、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推进学院科技园变革发展,探求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推动学校、园区、城区进一步融合发展。鼓励科创园区与院校、科研院所举办深度合作,探求成果发觉、概念验证、园区服务、投资与孵化贯通的营运模式和利润分享机制。筹建“大零号湾”发展专项资金,深入推动北京宝山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三)施行技术转移伙伴赋能行动

8.大力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平台。施行技术转移机构培植计划(TTO计划),支持科研事业单位筹建专职技术转移机构,构建用人灵活、专业高效、激励有效的科技成果营运体系,支持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举办概念验证、价值与潜力评估、供需对接、技术投融资等技术转移服务,鼓励本市创新创业载体、知识产权机构、投融资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发挥专业优势,拓展技术转移服务业务。鼓励机构间优势互补、资源互换高效激励,共同服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天津临床创新转化研究院、中国工程院教授专家成果展示与转化中心、绿色技术交行、国家技术转移北部中心等转化平台创新营运模式、做强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申康诊所发展中心)

9.加速构筑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施行技术转移加速计划(TTA计划),支持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以许可、转让、作价投资或校企合作等方法实现就地就近转化、孵化。引导技术转移机构举办“研投融合”“服投联动”“债股转换”等模式创新,提高转化效能。加大师生创新创业系统化培训,搭建科学家、企业家和投资人的“对话”桥梁。支持开展专业服务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成效好的创新创业比赛等活动,加强对市场化办赛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施行技术总监人专精培植行动

10.推进施行技术总监人引育工程。持续引导有条件的院校举办各具特色、贴近市场的技术转移方向学历教育。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建立以实训为特色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体系,构建孵化技术转移机构的载体。强化技术转移导师队伍建设,推动青年技术总监人成长。支持符合条件的技术总监人申报本市各种高层次人才计划。优化外国高层次技术总监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建立配套家属护照、子女入学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建委、市人才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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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强化优秀技术总监人新政激励。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培养、聘用优秀技术总监人。将专业化技术总监人培养列入本市科技创新券、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领域等。探求推进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列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总监人可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人才引进落户,并列入市、区两级人才公寓和租房补助等人才安居支持保障范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

12.构建技术总监人职业化发展通道。科研事业单位应该设置技术总监人专技岗位,构建技术转移岗位竞聘体系,在成果转化收入中提取一定比列用于技术转移机构营运和服务人员奖励,相关奖励开支不受核定绩效薪资总额限制。探求初、中、高级技术总监人能力评价方法,建立技术总监人相关的职称评定机制。探求制订技术总监人执业准则及职业诚信制度,规范行业行为,打通职业场景应用,促使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建委、市卫生健康委)

(五)施行技术要素市场移动行动

13.建设专业化技术与知识产权交易场所。支持北京技术交易所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加强技术权益确权、确价、竞价、结算、增信等全链条交易服务功能,为交易主体高效对接、合规交易、合同履行提供专业服务,探求技术产权期货化。推进深圳技术交易所与国家知识产权营运(北京)国际服务平台等联动发展,完善合规监管制度,支撑完善互联互通的全省技术交易网路。(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委金融办、市发展变革委)

14.培植长三角一体化技术要素市场。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高效配置技术、资金、平台和人才等资源,推动跨区域校企深度合作。发挥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长三角科研院所联盟等作用,推进“团队入股”“拨投结合”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北京技术交易所建设长三角技术交易服务网路,促进国家技术转移北部中心与长三角区域科技市场完善资源互通、利益分享机制。(责任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

15.建设全球技术交易服务网路。支持北京技术交易所在临港新片区持续提高国际交易中心基态,支持其在重点国家和地区筹建海外服务站,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一体化跨境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建立国际技术转移协作网路,强化与国际著名技术转移机构合作,常态化举办科技成果跨境推介和落地服务。持续发挥中国(北京)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浦江创新峰会等活动溢出效应,促使科技成果全球信息互通和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商务委、市发展变革委)

(六)施行转化生态协同共建行动

16.产生更大合力。发挥市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大会作用,建立新政体系、强化新政落实。联席大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给以支持保障。筹建技术转移体系专项高效激励,优化新政体系设计,完善绩效跟踪机制,营导致果转化良好生态。(责任单位:市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大会各成员单位)

17.优化管理与服务。完善本市技术要素市场制度体系,建立技术要素市场检测、风险防治处置机制。构建技术转移机构、技术总监人分类管理机制。试点推进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未按约定转化的加速转化机制,构建完善省级财政科技投入重大项目或平台产生的科技成果管理与转化推动机制。发挥本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推动标准化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18.强化气氛营造。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新政宣讲,推出“服务指南”,开办“训练营”“转化急诊”,成立“互助组”,加大对科研事业单位、企业、服务机构等的精准补习。持续发布北京科技成果转化蓝皮书,宣传典型案例,强化示范推广。(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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